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今日机动车尾号24680限行
1月3日17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自1月3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今日机动车尾号2、4、6、8、0限行,幼儿园、小学、初中采取弹性停课措施。
专家研判近几日将持续严重污染
1月2日18时,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1月2日20时至3日14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处于严重污染状态。经省市环保、气象、应急等专家会商研判认为:1月3日午后至夜间,空气质量以严重污染为主;1月4日阴有弱降雪,空气质量略有好转,但近地面湿度较大,预测4日至5日空气质量仍为严重污染;1月6日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较差,预测空气质量为重度至严重污染;1月7日起受较强偏北冷空气影响,地面风速增大,大气边界层升高,大气扩散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
幼儿园、小学、初中采取弹性停课措施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从1月3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具体弹性停课措施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柴油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实施限行区域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要求建设、城管、市政、交通、水务、轨道、城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要求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两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建设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要求工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并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根据I级应急响应要求,我市将施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今日机动车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机动车限行时间为1月4日起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限行区域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机动车限行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今天是1月4日,所以双号车辆限行。
这些机动车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包括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持有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今日是周五,原本尾号为5的机动车是否依旧限行呢?记者了解到,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期间“冬防期”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将暂停实施。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解除或降级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随即终止,次日起继续执行“冬防期”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这意味着今日尾号为5的机动车不受限行影响,可以照常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