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创业导师选聘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创业者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市人社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西安创业导师选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8月
二、工作机构
主办单位: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活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并聘用创业导师。
四、创业导师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范围
成功创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或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在创业服务方面有经验、政策熟的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人员,各类创业服务人员。
(二)选聘对象条件
1.在本市常住,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主动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并提供相关创业咨询服务。
2.熟悉有关创业就业政策、精通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掌握前沿技术和经济发展趋势;或经历创业过程并已获得成功,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或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相关资质。
3.能够服从我局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并较好完成创业服务工作。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报名资料
1.《西安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1)一式两份;
2.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人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
5.其他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五、创业导师职责及服务形式
(一)创业导师职责
1.主动承担创业者的指导帮扶责任,通过开展创业就业咨询、结对帮扶、培训授课、创业沙龙、项目评审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创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2.收集和反映创业者的需求及创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服务形式
1.通过授课、咨询,使创业者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创业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开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
2.对创业人员制定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论证和评审,根据需要提供指导服务。
3.采取集中讲授和个别咨询、指导、策划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门诊式”“会诊式”“结对子”“***”和“网上”等服务方式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管理、法规政策、信贷融资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4.参加其他与创业有关的活动。
六、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颁发聘书四个阶段。
(一)申报推荐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24日,个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xahrss.xa.gov.cn/gk/jycy/bgxz/22428.htm并填写《西安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本人所在单位为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报至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资料并盖章,由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本人所在单位为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直接报至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专家评审
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开发区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评审打分,择优选聘。
(三)结果公示
选聘结果经市人社局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颁发聘书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为创业导师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推荐要求和条件,精心组织,做好宣传、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经办人员填写西安创业导师经办人员联系表(***2)于6月26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
(三)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及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务必于7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骐慈
联系电话:029-82284238
邮箱:244878284@qq.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5楼5001室。
***:1.西安创业导师推荐(报名)表
2.西安创业导师经办人员联系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