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噪音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全国唯一区域声环境达到一级的省会城市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环保部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显示,2015年拉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dB(A),这意味着2015年拉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是全国唯一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的省会城市。
记者还了解到,在监测的31个省会城市里,绝大多数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仅有拉萨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
据了解,2015年以来,拉萨市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多项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市环保局联合市政市容管委会、工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对沿街、居民区、中小学附近商铺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商铺不使用高音频器材招揽顾客。同时,还加强环境噪声执法监管,加大对居民生活、建筑施工、工业生产、道路交通四大类噪声源的监测、监督力度。对建筑工地、产生大音量企业、娱乐场所等区域的环境噪声污染源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声环境降噪措施。
另外,拉萨市还实施车辆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禁止大吨位车辆进入主城区,减少噪声源,避免噪声扰民。
我市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推广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方法,鼓励企业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施工噪声排放,进一步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敏感区域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对扰民严重的工业企业噪声源依法关停搬迁等措施,确保拉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责任编辑: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