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昨日,记者从市人保局获悉,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1年全烟台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317元为基数,确定2012年全市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2%。增长下线为6%。
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但职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上线(预警线)。
规定要求,企业应当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职工公示。企业应按照公示后的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增加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陶冬梅 武丽波 赵松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