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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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自今年8月开始至2013年7月31日,海西州范围内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牧区专业经济协会和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分类开展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起人在申请成立试点范围的社会组织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行政审批的情况外,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无须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二是试点范围的社会组织在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年度检查时,除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决定另有规定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征得原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工作,改变了责任主体不清楚,难找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
(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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