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创新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莱州市安监局紧紧围绕“查改控隐患,防堵减事故”目标,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安全监管网络化。为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进一步创新完善了安全生产“分级抓、分层管、分类查”的三分监管模式和“督查员、监察员、协管员、安全员”四大员监管网络,在全市形成安全生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安全责任精细化。严格落实镇街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实行挂钩联系监管制度,将安全责任和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并逐级落实责任到村居、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构建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安全责任网络。加大考核力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全生产列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每月通报指标预控情况,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责任层层传递,考核层层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专项整治纵深化。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季节和行业特点,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专家诊断检查、镇街全面排查、部门执法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上和渔业生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燃气、学校和商贸流通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对隐患较多、易发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反复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做到当场整改、当天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逐一落实整改时间、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隐患整改效果。
四是监管服务高效化。不断探索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的新路子,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并举,采取检查前用心、检查中细心、检查后贴心的工作法,严格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努力树立良好安监执法队伍形象,实现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零投诉、零复议和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