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护航
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加工聚集区)、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重点单位: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交易市场、商超、农村食品店、小餐饮、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年夜饭供餐单位、网络订餐、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以及投诉举报、网络舆情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重点品种: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海参、蔬菜、馒头、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
为扎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日前,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本次行动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
行动期间,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食品监管科室、监管所执法人员,深入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商超、饭店等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原则,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结合节日消费特点,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坚持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按照“短周期、快公开”的原则进行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抽检结果,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放心、理性消费。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家,小作坊34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56家,餐饮服务单位35家,发现问题6处,均当场指出并指导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
12月23日——24日,烟台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人员对招远局“食安护佳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养老机构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及抽检力度,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卡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刘腾飞 兰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