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6月1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6月1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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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山东省肉种鸡孵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海阳市行村工业组团。 | 烟台大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阳市环境监测站 | 烟台大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肉种鸡孵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位于海阳市行村工业组团。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本项目占地面积17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17.56平方米,主要新建了一层孵化车间,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二层宿舍,建筑面积2154.24平方米、三层办公室,建筑面积1903.32平方米和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设置了一套,环控通风及孵化厅配套系统;一套空调控制柜集中控制系统;57台巷道孵化机,57台巷道环流出雏机和孵化器自动化设备一套等,项目投产后年设计孵化鸡苗6000万苗。 2016年9月企业委托山东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烟台大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肉种鸡孵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海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28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海环报告表[2016]40号),项目于2017年1月建设完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设立的食堂,实际建设中未建设。 | (一)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修建了旱厕、沉淀池等设施目前已拆除,迹地已恢复。营运期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沉淀、过滤、消毒后全部回用于鸡苗处理区,不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等均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减少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了工程建设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前,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进行硬化。捡苗间、鸡苗暂存间等设集中通风排气装置,同时对死苗、蛋壳及时处理。 (三)噪声 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布局较合理,进行了独立基础、安装减震。 (四)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施工期固废要按照市政要求合理运输、妥善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孵化过程中产生的死苗集中收集入安全填埋井(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警示标识;产生的蛋壳、死胚蛋、破损种蛋集中收集于专用储罐内外售作为饲料原料,签订了处置合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防疫产生的废弃器具等属于危险废物,配套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五)制定可行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到海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