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
我区根据建筑节能目标和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通过建设前严格把好图纸设计审查关、建设中严格把好监督程序关、建设完成后严把竣工验收关,区内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日趋严格。
根据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目前莱山区工业项目图审工作均交由市图审中心审查。对于新建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之前,莱山区均会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设计节能专篇进行专项审查,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不予开工建设。所有设计图纸均不能使用粘土砖,如有设计图纸上使用的粘土砖的,则不予办理开工手续。
莱山区相关部门按照“烟台市莱山区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不合格的不发放“建筑节能认定证书”,没有“建筑节能认定证书”的不予办理验收备案。在施工中,监督各方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其中莱山区交通和城市建设管理科、质监站和工程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对于施工现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行为,均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我区还充分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经验收后凡达不到规定和标准的,预缴的专项基金不予返还,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