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形象,经研究,特制订如下十项规定。
一、严肃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自觉维护上级党委政府权威;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不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肃生活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禁参与***、吸毒、涉黄等违法活动。
三、严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会,手机必须静音,不得讲小话或随意走动。
四、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办公秩序,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上班时间不准进行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闲聊。
五、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六、严格请假制度:工作时间内一般人员外出,半天之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并及时向办公室通报情况和填写请销假登记表。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并向办公室通报登记后方可离开。
七、严格接待纪律:公务接待一律从简,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公款相互走访、相互请吃,严禁到高档娱乐、健身、会馆等场所活动,严禁接收各类礼品。
八、严格禁酒制度:工作日(包括加班)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九、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娱乐场所,严禁酒后驾车。
十、优化服务环境:密切联系群众,热情周到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同时,要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局将成立督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或被曝光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