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我区按照区域划分,成立3个环保执法检查中队,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信访企业,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全面掌握重点企业夜间生产及排污状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是履行环保工作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区环保局结合全面深入贯彻新环保法,聚焦区域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管,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在此基础上,区环保局推进联动执法。对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区环保局联合公检法统一行动,联合查处,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的震慑力。
结合区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网格化抽查制度,实施政府———街道园区———村级网格三级联动,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做到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让企业对违法行为不抱侥幸心理,自觉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结合全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整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围绕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与治理,突出对化工、印染、重金属企业以及烟台市随机抽查督办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危废管理等执行情况,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区已相继开展了化工企业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危废企业现场评估等各类专项行动,先后共检查相关企业50余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企业6家,目前所有检查企业均已整改完毕,未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