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芝罘区2020年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烟政发〔2014〕11号)和《烟台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烟民〔2015〕29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和评审结果,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资金。为确保资助项目的公开、公正,现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救助科反映公示资助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单位、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情况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址:芝罘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救助科
受理电话:6012195
受理邮箱:zfqmzjflk@yt.shandong.cn
附:芝罘区2020年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