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芝罘区司法局早部署、早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坚持社区(居民区)每周、街道(园区)每半月排查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疑难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可能引发“民转刑”和重大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要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向街道(园区)领导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以便及早采取措施,提前控制,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对集中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并通过提供帮助、介入化解等方式,努力把群众诉求、稳定隐患、解决化解在初始阶段。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一时难以调处化解的,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化解。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要抓住不放,重点调处化解,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抓落实,做到矛盾纠纷不解决不撒手,积小胜为大胜。对疑难、复杂、拒绝调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在法治的框架内依法解决。
各司法所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凡因排查工作不细,矛盾纠纷漏排、漏报,矛盾纠纷调处方法不当或防范措施不力导致激化案件发生,情况报告不准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