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保障夏季食品安全
一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认真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及时查处无证无照、一照多点和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依法严厉查处。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小型作坊办理《小作坊备案证》。自全面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办证以来,共成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00多个,有效提高辖区内食品经营者持证率。
二是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监管。针对夏季烧烤摊卫生状况参差不齐情况,与城管部门、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采取突击行动,对辖区内存在的路边烧烤摊位进行集中整治。对既无《营业执照》又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位责令关停,对卫生情况不符合条件的摊位责令限期整改。集中整治活动力度大、范围广、效果明显,共关停4家无证经营摊位,数十家摊位被责令整改。
三是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在辖区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深入开展食品消费教育引导活动,督促食品经营者知法、守法,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及时处理12315、12331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不断巩固和延伸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为食品消费者提供便捷的诉求表达和维权渠道。推动建立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格局。(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