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多举措扎实推进财政国库管理
近年来,区财政局以建立基础牢固、功能健全、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为目标,遵循体制机制,严格规矩程序,牢固树立“执行政策不碰红线,履行职责坚守底线”的意识,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执行中狠抓落实,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夯实国库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管理体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合理进行人员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清理整合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账套,通过强化管理,形成了以国库总会计为核心,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社保基金专户会计和其他财政专户会计为辅助的会计管理体系。建立暂存暂付等往来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暂付款的清理回收力度。同时,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并出台《烟台市芝罘区资金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构建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行监管机制,推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是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设置进行管理,在指标下达、计划审批、额度管理、支付审核和资金清算等各环节环环相扣,未经本环节审核的数据,不能自动进入下一环节。资金支付时由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授权支付交代理银行直接办理,直接支付经业务科室、国库科审核后,生成拨款凭证,国库科审核签章送代理银行办理。规范非税收入资金拨付。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国库科核实数据,开具拨款凭证送交银行办理。规范财政专户拨款。由业务科室提出拨款申请,填制《财政专项资金审批单》,国库科审核预算拨款文件并核实账户余额后,开具拨款凭证送交银行办理。每一项支付业务,均建立起完善的操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减少交叉和重复劳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支付效率,方便预算单位。
三是严格财政账户管理。按照***及财政部“放管服”部署,区财政局严格预算单位账户审核和备案管理,明确财政部门管理银行账户仅针对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没有直接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账户不再审批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建立预算单位申请、业务科室初审、国库科会审、相关领导研究确定的账户审批管理机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单位保留账户管理,严禁擅自改变账户原批准用途。单位机构新设、更名、分立、撤并等,督促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截至目前,区级预算单位保留的银行账户主要是零余额账户、党费账户、工会账户等常用账户。全区预算单位业务主要通零余额账户核算,单位往来资金由财政部门依托非税管理系统代管核算。
四是落实经济科目改革。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有关要求,区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明确预算单位在资金申请环节,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使用经济分类科目,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编报部门决算报表,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杜绝预算单位混用科目、混用项目使用资金的情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表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深化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五是强化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按照《芝罘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聚焦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逐一开展调研排查。对于确认的违规问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落实区级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和资金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建立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加强互动,建立监控信息报告机制。
六是推进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成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财政、人民银行、各代理银行以及第三方软件公司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目前已完成向预算单位采集基础信息,用于制作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CA系统)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前期工作。下步,将逐步梳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流程、做好数据备份及测试工作,拟定业务规则及制度、研究制定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解决方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设备更新扩容等工作。全面提升国库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实现所有财政支付数据网络自动化传输、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管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系统试点上线后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韩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