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安排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65万元约4000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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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近日,芝罘区财政局安排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65万元,惠及全区约4000名学生。
自2019年秋季开始,芝罘区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贫困面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芝罘区财政局全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同时,今年以来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纳入“直达资金”监管范围,切实规范发放流程,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阳光。(孙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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