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门营业宾馆等住宿场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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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开门营业宾馆等住宿场所管控工作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9号)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和防疫需要,现将我市防控期间开门营业宾馆等住宿单位予以通告: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39****5666(王队长)189****1030(沙队长)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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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3:34: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