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必须取得许可证
各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这是各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准入条件。记者日前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近期市卫生部门将对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换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逾期不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仍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要依法查处。
按照卫生部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市卫生局负责省卫生厅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单位、市直医疗机构及同时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的医疗机构,具体包括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广饶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妇幼保健院、东营鸿港医院共13家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医疗机构。
据悉,放射卫生工作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加强放射诊疗设备的监督管理,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医疗照射防护认识的重要性,增强防护意识和法制观点,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 (李志霄 侯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