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严查施工现场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促进全区全面治理水气污染全民开展环保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区住建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城区新建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以下要求,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新建建设项目不间断进行巡查,有效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槽、自动洗车机等洗车设施。其中3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和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自动洗车机。未按规定设置洗车设施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不予开工建设。
二、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大门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
三、在建建筑物主体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安全网应达到每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目的标准。
四、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面要用碎石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道路等不得有浮土,并定时撒水降尘。
五、施工现场砂、细石、堆土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物料应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处理;水泥等材料应封闭存放;砂浆搅拌棚要用密目网围挡。(刘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