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双清力度
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再次发生,我局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控制:一是严格控制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办理,有拖欠行为建设单位不给予办理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二是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不到位的,不给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三是严格贯彻农民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保证金,费用的收取已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要件之一。截至目前,已收取农民工资保证金1600余万元,返还500余万元;四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须出具工程款的支付证明,否则不给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五是采取严格追究责任制度,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定期在建设信息网和有形建筑市场向社会公示,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驱逐出河口区建筑市场。对本区建筑业企业建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六是认真做好接访案件办理工作。清欠办24小时有专人进行值班,对来信来访,及时给予解决。自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共受理投诉事件47余起,涉及农民工800余人,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已基本全部得到解决。(孙巍 徐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