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油工委积极落实石油企业施工备案检查制度
为加强油区内石油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油区施工秩序,根据东政发[1995]41号及东河政办字[2007]16号文件的规定,区油工委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施工备案检查制度,以规范油区施工秩序,为油田经济创造稳中求进的发展环境。
一是实行备案检查分离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施工备案检查制度,区油工委创新管理模式,细化备案程序和办法,建立了备案管理工作台账,实行施工备案检查分离制度,由工农科负责油田企业施工备案登记,油田物资稽查大队负责对石油企业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两部门分头负责,各履其能,确保备案工作与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施工备案巡查惩治力度。区油工委稽查大队对辖区内的石油企业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全面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检查模式,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分类汇总,建立工程项目台账,以及时掌握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未进行施工备案的企业,下达责令施工备案催办通知书;对违章施工企业,检查组将当场下达石油企业违章施工处理单,情节严重的,将责令暂停施工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0多项,制作现场检查记录52份,下达石油企业违章施工处理单1份,严格规范了油田企业施工行为。
三是建立备案检查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找出根本原因,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备案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存在较多问题,不及时办理施工备案的油田施工单位,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根据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与不良行为记录,建立石油企业诚信档案,形成备案检查长效机制。(张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