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出席中国农村市场发展高层论坛并作主题报告确保流通环节农资质量和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出席中国农村市场发展高层论坛并作主题报告。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把服务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上下功夫,在确保流通环节农资质量、农产品流通通畅上下功夫。
刘凡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深刻变革,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难得的好局面。实践证明,***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的根本保证。最近,中央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发出了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信号。
刘凡指出,工商机关依照***赋予的法定职能,始终把农资打假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工商机关就积极支持恢复发展农村集市贸易、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活跃经济、增加税收、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党的十六大作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后,工商机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的“三农”工作方针,围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和完善了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兴农七项机制,积极抓好农资和农产品“两个流通”,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农业增效难、农民维权难的问题,以“在农业生产上让政府放心、在农民增收上让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刘凡对农民买到的仍然是涨价后的化肥、农民种粮效益比较低、假冒伪劣农资让农民担忧以及政策和资金缺乏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障碍等几个当前制约中国农村市场发展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他强调,讨论农村市场发展的问题,就是讨论关于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问题。当前,一些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因素,如农资价格不合理上涨、农产品卖难等,也都表现为市场问题,其中的关键在于相关的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刘凡指出,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立足职能、突出重点,把工作重心放到增进农业效益、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上。各级工商机关创新红盾护农等七项机制,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农村市场秩序方面,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在农村市场主体方面,切实贯彻政策惠农政策,积极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方面,积极实施商标富农战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在农产品市场流通方面,扎实开展经纪活农活动,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在农村市场规范方面,认真实行合同帮农工程,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在农村市场体系方面,不断完善市场兴农机制,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在农村市场维权方面,稳步推进权益保农建设,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刘凡说,改善“两个流通”、实现“两个确保”是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要工作。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首先面对的是“两个流通”的问题:一是在农资流通中,农业生产资料流向农村,为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在农产品流通中,农产品从农村流出,使农民得到应有的回报。“两个流通”的问题反映到政府职能上,就是要建立“两个确保”的监管机制,在农资流通环节上确保不能让农民因买到假冒伪劣农资而蒙受损失,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上确保不能让农民因流通不畅而蒙受损失。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只有解决好“两个流通”、实现“两个确保”,才能达到在促进粮食生产上让中央放心、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让群众满意的目的。尤其是在当前农业生产形势很好的情况下,加强“两个流通”秩序的监管显得更为重要。
刘凡指出,各级工商机关下一步要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把服务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上下功夫,在确保流通环节农资质量、农产品流通通畅上下功夫。
——中央稳健的财政政策要体现在“三农”工作上,并对惠农补贴资金的使用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中央稳健的财政政策体现在“三农”工作中,就是稳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确保中央各项惠农补贴让农民得到大头。要完善配套的动态监控与评价机制,保证中央对惠农资金的使用时时有数、事事有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同时,完善相关措施,使农民得到粮食合理涨价的“主要的好处”。
——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农民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实惠。本着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理念,农民不应为农资涨价发愁,也不应为农产品流通不畅发愁。应建立一种机制,确保农民种粮的实际收入相当于或略高于外出打工的实际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村发展机制。
——“两个流通”的确保问题,给了很重要的启示。首先,中央在出台生产领域惠农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一定要加大农村流通领域政策出台和资金扶持的力度。农资是农民从事生产的根本,是粮食安全的保证。出台流通领域的政策,就是保证执法者有法可依,同时给造假者以严厉的打击,从而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和政策机制的激励促进作用,推动各类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效流转,提高政府政策性投入的投入产出比。其次,应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流通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民增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调节优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销结构和市场流通渠道,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可以考虑尽快出台《农村经纪人管理条例》,对农村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给予确认,帮助他们解决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使农村资源与市场优势相结合,确保农资流通通畅,农产品流通通畅。
——完善农资价格制定检查机制,健全农资价格监督机制,确保农民享受到国家限价政策带来的实惠。***应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性措施,控制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价格制定机制、农资价格检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农资价格监督机制。保证国家的农资限价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有效地控制化肥等农资价格不合理上涨,确保农民能够买到限价农资,从而提高农民种粮的效益,保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北京市委常委牛有成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研究室、民革中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高校的代表,以及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地工商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发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中国工商学会、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进一步完善登记管辖制度、受理审查制度和经营备案制度,细化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要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据法规要求,努力推进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从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按照CEPA及后续四个补充协议有关规定,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登记效率,促进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要做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做好新型合伙企业登记指导工作,重点促进风险投资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要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管的法制化建设,配合立法部门做好修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工作;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验照管理办法》;制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为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中国工商报提供20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