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报备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市水务局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未销号项目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已完成《东营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委{2017}42号)第14项整改要求。通过东城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曹州路段、雨污水管线淤堵严重地段进行清淤治理、积水严重地段及雨污混流问题进行了改造、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综合整治工程对沂河路污水管线破损严重地段进行改造翻新,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基本达到东城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的规划建设效果。现东城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水务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座502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水务中心,联系电话:0546-8312206。
一、反馈问题
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
二、整改目标
加快雨污水管网建设,通过实施东城南、东城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三、整改措施
原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实施东城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和东城北收水区域环境治理项目、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综合整治工程、潍河路改造对潍河路破损严重的管线进行整修、对积水严重地段及雨污混流问题进行了改造。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基本达到东城南、东城北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的规划建设效果。
四、责任单位
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