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3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第一批)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8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资质申报情况及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部咨询。
咨询电话: 0546-8325359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邮政编码:25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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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审批意见汇总表(第一批).xls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