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近日,东营市林业局按照山东省有关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东营实际下发通知,对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4条要求。
一是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当地林业优势和特色产业,制定县、乡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到2017年,县(区)域内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覆盖集体林地面积的60%以上,涉林农户参与率达到50%以上,主要林产品基本实现通过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加工、销售。二是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合作组织经营林业的实际困难,调动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各县区要积极宣传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及成功典型等,引导和鼓励林农、林企领办创办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四是各县区要出台县(区)级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及省级、市级示范社推荐工作,同时加强对各级示范社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目前,东营市以林果种植、林下经济、野生动物养殖、种苗花卉生产为主的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现已达66家,成员达7075户,经营林地面积约6.9万亩,其中广饶县华泰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口区新盛冬枣专业合作社、河口区志鹏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河口区天河湾冬枣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2012年被评为山东省首批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据了解,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同类林产品生产经营者资源联合、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促进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是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连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农民经营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商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