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抓好餐饮服务、药品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等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也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该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中,结合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测评活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班子专门抓的工作局面,并把安全生产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有效地促进了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动员,营造氛围。6月5日,走上街头,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设置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事故隐患举报台、展板,发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材料。注重利用《高青工作》、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和引导。在活动期间,发表宣传信息2篇。在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药店经营单位开展“量化星级”管理,利用培训、检查时机,适时进行宣传,引导单位和从业人员搞好自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管。注重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程和各类专项检查。全县共有312家餐饮单位达到量化标准,并全部挂牌公示。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学生“小饭桌”季度检查工作,并及时公示小饭桌检查情况。积极开展肉类、肉制品及皮蛋类食品专项检查。严查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积极做好全县小餐饮的专项治理和备案工作。共完成315家小餐饮单位和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确保监管不留死角。集中做好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开展食品抽验和快检。共抽验食品10大类53个品种,抽样60批次,涉及餐饮单位17家,并利用食品安全快检箱,对鲜肉、熟肉制品及有关食品原料进行了“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亚硝酸盐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检测餐饮单位36家,监测品种45批次,未发现有不合格单位。扎实开展药械市场监管。积极开展香砂养胃丸、丁咯地尔、甲丙氨酯片等问题药品查处工作。全面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UP)工作。对药品经营单位实行“量化星级”管理 。对***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初评、审核工作。扎实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药品抽验工作和违法广告监测工作。监测审核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2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2例。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4家,抽验药品161批次,送市药品检验所112批。监测药品违法广告30例,移送11例,上报30例。对定制式义齿、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年度经营备案。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是排查隐患,集中治理。坚持每季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积极排查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并根据省市县要求,在6月份集中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查整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先后排查出各环节风险因素11类,确定具体防控措施16条,并认真抓好集中整治,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通讯员 王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