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业执法交叉检查和肥料抽样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2017年9月4日至8日,淄博市农业局从各区县执法大队随机抽调1名执法骨干,与市支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为期一周的农业综合执法交叉检查和肥料抽样工作。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抽样的方式,每个区县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检查3个点(其中包括一个农产品生产基地)。
9月4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到高青县高城镇、花沟镇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点4个,检查生产基地2个,抽检肥料样品9个,检查发现:一是农资店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完整、保存不好,个别农资店无进销货台账;二是生产基地生产档案记录不规范,使用农药数量、用量、名称等记录不完整,特别是专业合作社无生产记录;三是农资店经营的小麦良种,存在个别包装不合格和未审定现象,鉴于当前还没有进行销售,对包装不合格和未审定品种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退货,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处罚。(程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