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动态监管严守质量闸门
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每天早晨一上班都要打开专门的案件管理软件,看看这个“电脑管家”给自己记的账:承担的案件、办案进度等。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案件从立案、办案、鉴定,到归档、查询,对案件的全过程及关键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强化了内部制约,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从2011年初,经侦大队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并开发使用案件管理软件以来,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合一”,有效地扩展了案源,各项办案指标同比有了显著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通过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受理、分配、监督、统计、分析进行全程动态信息化管理,在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把好了“廉洁关”。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并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填写《接受刑事犯罪案件登记表》和录入网上案件管理系统后,将案件按照轮流接案的方式分配到办案中队和主办民警,有效避免应受理的案件不受理或不应该受理而受理,以及承办人要案办、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形。
通过使用案件管理软件,实现了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办案过程中,案件管理中心采取节点控制方式,对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流程实施全程监控。重点是案件流程是否正常;法律文书是否网上开具;询问、讯问笔录、调取证据是否合法、规范;强制措施采取是否适当;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移交、保管、处理是否规范;以及案件是否进行告知回访等内容。同时,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案件受理及与检察院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办案人员集中精力办理案件,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高。
案件管理中心在对案件审理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也成为科学办案的“风向标”。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流程监控,自动提取结案率、积案率、移诉率等办案质量指标,并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对执法效能、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提供前瞻性建议。同时,对需要提请集体议案的重大疑难案件,案件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经侦大队案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议案,必要时邀请法制部门、检法部门或专业人员参与,对案件把关定向,保证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执法。
案件办理完毕后,对案件的处理和档案管理也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对需要报捕、移送起诉、移交管辖、移交行政处理的案件,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审核,并负责向检察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向其他部门移交案件,有效整合了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对案件办理过程形成的案件卷宗和告知回访档案、集体议案记录、一案一评记录、个人执法档案、单位执法档案、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均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统一管理,确保了档案管理的完整、规范。
通过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并使用案件管理软件后,在实现了案件分配透明化的基础上,案件管理中心对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实行把关、***、预警、催办和监控,使得诉讼监督“关口”前移。同时采取日常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模式,对赃物、证物的统一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赃物、证物的侵占、毁损等问题。同时,案件管理中心对所有案卷进行二次审查,有效纠正了案卷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办案质量。
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案件管理软件后,对人的管理和考核也实现了数字化,在提升考评科学化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通过案件管理软件,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侦查中队、主办民警、协办民警等衡量办案工作量的数据实时监控掌,避免了以前报表统计的误差,大大提高了考评的公正性和准确度。
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实行了办案民警依据法律程序告知和案件管理中心回访的分离,提高了案件回访的公开、公正性和监督力度。2012年8月,案件管理中心民警对一起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时,当事人对案件的定性问题提出了异议,办案民警运用法律条文及时进行了耐心解释,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杨成见 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