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天水市召开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第二次(扩大)会
11月12日,天水市收听收看全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后,随即召开全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上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对下阶段化解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市委一级巡视员、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雷鸣,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栋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政府形象,事关营商环境,事关社会稳定,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聚焦职责,全力推进。
会议强调,市县(区)两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办事流程,齐头并进解决各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妥善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不诱发新问题、不激发新矛盾、不留下新隐患。
会议要求,一要紧盯《行动方案》,切实找准问题源头,拿出务实管用措施,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全市化解整体工作按照既定任务、既定时间有序推进。二要实行“日统计、周研判、旬督查、月通报”制度,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化解工作不力的县区,以及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严重滞后的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管理台账中前期已化解项目需补办手续或出具认定文件的,实行“证缴分离、证罚分离、税票分离”,务必在任务交办单限定期限内补办完成。
天水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负责同志及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