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出台河道环境综合管理考评办法每年列支230万元考核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月考评与年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根据《桓台县河(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近日,县政府印发《桓台县河道环境综合管理考评办法》,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环境综合管理,全面改善河道环境面貌,为百姓创造宜业宜居优美的水环境。
据了解,此次考核范围主要包括县域内22条确权河道、有堤防的河段堤脚外侧10米内、无堤防的河段包括主要行洪河道为岸线以外30米内及其他河道为岸线以外15米内。考核内容以县域内确权河道的清违、清障、垃圾清理情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日常维护情况、绿化情况、县河长办交办事项处理情况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等。考核实行按月考核,采取量化赋分方式,每月20日前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进行考核并通报。
同时,为充分调动各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办法》还明确规定,按照每公里堤防5000元核算,县财政每年列支230万元作为河道管理考核资金,用于河道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监管、考核、奖惩等。考核资金的30%作为“清河行动”回头看奖惩经费,每季度按各镇清河行动任务清单完成比例结算,结余资金转为河道管理经费,由县河长办统筹安排使用;考核资金的70%按各镇每月综合考核排名结算,排名后2位的镇分别扣付10%、5%,扣付资金按2:1比例奖励排名前2名的镇。 (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