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仲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济北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业、院校:
仲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国庆节前,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正在开展的防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排查,认真查找隐患,切实解决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提高警惕,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留足安全保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要按照上级关于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情况的报告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分工,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危化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带“病”行驶,严禁超限、超载。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违章驾驶。公安机关要留足留好值班干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放假单位的夜间检查和巡查。交通、交警和教育部门要抓好放假期间中小学生离校和返校的乘车安全管理。安监、公安、教育、经贸、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节日庆祝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四、强化措施,严格管好关键环节。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集体旅游活动,特别是各学校要禁止中小学生集体出游。商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火源、电源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毒、防破坏措施,疏散通道一定要畅通无阻,灭火器具要安全有效。放假单位对重要部位要专人看管,对重要财物及时转移。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经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岗盯班,提高安全警惕性,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