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保障县内河流断面达标
本报桓台讯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将对6月底各地市河流断面水质COD、氨氮超过60mg/L、6mg/L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保障各区县河流断面达标的意见》(淄环工委办【2010】26号文件),对各区县确保河流断面达标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市环保局从6月15日起,每日通报各区县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为保障全县河流断面能够达到省政府的目标要求,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企业停产限产。利用一周的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摸清主要企业生产负荷和排水量。从6月25日起,若是河流断面水质依然超标,辖区内所有直排河流企业以断面达标为原则实施停产限产。如由于进水超标冲击造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实施停产限产,以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二、限制城市用水。对无管网覆盖或污水直排的生活区域采取定时定量供水等限水措施,减少直排河道生活污水量。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污水治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