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品供货商监管
为规范食品供货商(批发商)供货行为,健全可追溯机制,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多措并举,全面强化对食品供货商(批发商)的登记管理,不断提高食品监管效能。
近期,马桥食品药品监管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质量安全提升,狠抓供货源头管控、促监管效能提升”为指导思想,逐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业户办理或换发备案卡,严格对食品供货商(批发商)的经营、仓储、运输条件进行全面清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对达不到条件的下达整改意见书,探索建立供货商(批发商)黑名单制度和公告警示制度,强化对辖区内13家供货商(批发商)食品安全监管。
田庄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底排查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供货商仓储、运输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一说明;针对业户备案卡到期,如何换发备案卡的问题,发放了明白纸,确保业户了解所需材料。同时,要求供货商在下一步供货过程中主动对有流通许可证的零售业户提供自身相应的资质,出具填写规范的销售票据,对无证业户拒不供货。
起凤食品药品监管所落实“一卡、一表、一书”,全面强化对食品供货商(批发商)的登记管理,提高了食品监管效能。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紧紧抓住食品流通关键环节,大力推行三项机制,强化对食品供货商经营行为的规范。
(董兆云 苗蕾 于晴 范佳国 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