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禁限用农药最低罚款1万元
“请出示你的经营台账和备案手续,我们要进行检查……”8月6日下午,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多家蔬菜生产基地及部分农资超市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据了解,2015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自6月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通过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不要销售国家禁限用的农药,否则将受到重罚。”在荆家供销社农资供应店,执法人员告诉经营者,违规销售国家禁限用农药,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查处高毒农药、过期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以及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肥料等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用高毒农药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农资经营户要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严格磷化铝等高毒农药使用和管理,同时通过此次行动提高群众在购买农资过程中识假、辨假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的维权意识。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110余家次,抽检农药18个;严格落实农药告知和实名制制度,告知品种达210个。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