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盗窃电动车过后返还仍被拘留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被人偷了!”“我被盗的电动车又被人给还回来了。”近日,唐山派出所接到了群众两个情况相反的报警电话,这究竟是何原因?
事发当晚8时许,唐山居民张女士发现停在楼下的电动车不见了,便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唐山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通过查看周边监控发现有一名女子推着张女士的电动车往小区外走了,民警立即顺着线索展开调查。然而当晚9:30左右,民警再次接到张女士电话称,小偷把电动车还回来了。“小偷被小区保安抓住了,被留在小区保安室。”
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姓黄,事发当日上午,她把自己的电动车停在了小区楼下,随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我当时很生气,感觉很倒霉,看到旁边有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就推着走了。”回到家后,黄某心里很不安,“我的电动车丢了,我很生气,很着急,那别人的丢了肯定也很着急。”黄某说,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便推着偷来的电动车放回了原处,正巧碰到巡查的保安,被保安一眼认出,并被带到了保安室。目前,黄某已被桓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唐山派出所民警表示,因“一时贪念”“临时起意”“报复他人”“心里不平衡”等原因盗窃他人财物,后又返还的案件时有发生,虽然黄某主动归还了电动车,但是其偷盗过程已经完成,盗窃的违法行为成立,已经触犯法律。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李明泽 何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