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劳动监察和律师代理职工维权座谈会召开
12月3日,淄川区劳动监察和律师代理职工维权座谈会在山东鲁川律师事务所召开。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以及山东鲁川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参加了座谈。
与会人员就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法规的立法、执法适用、职工法律援助、职工维权的律师代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单位和律师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分别探讨并分享了各自的经验。
律师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劳动监察部门合作,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充分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劳资纠纷,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劳资纠纷的化解途径,将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前移,在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设立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对劳动者的投诉提供法律帮助,在劳动监察阶段提前参与劳资纠纷的调解,帮助劳动者精准有效提出诉求,是劳动监察在纠正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同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5月,区总工会在山东鲁川律师事务所设立“淄川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全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了以律师个人命名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室,组建了6人劳动争议案件团队,专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共受理职工劳动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拖欠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咨询300余人次,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38件。
本次座谈会形成了统一认识,把建立劳动法规研讨交流纳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研讨,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为努力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淄川区司法局 张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