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实行河长制
日前,记者在东猪龙河起凤段看到,施工人员正在河道一侧安装“桓台县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印有河道名称、长度、起迄点、河长、河长职责、管护单位、整治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如果市民发现河道水质有问题,可拨打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进行反映。据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公示牌的设置,将方便社会监督,提升公众对河湖生态环境监督的参与度,有力推动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辖区河道水环境管理,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记者从县水务局获悉,为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县全面实行河长制。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县河湖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的总目标。
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2017年4月底前,县、镇党委、政府分别公布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建立完善三级河长制体系并出台实施方案;5月底前出台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6月底前,负责牵头的县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7月份完成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中期评估。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河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骨干河道、马踏湖、红莲湖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重点河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城市建成区总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主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