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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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近日,张店区编办在全办范围内下发《关于开展工作及活动记录周报制度的通知》,同时配发了《工作、活动记录》,此项制度将于2013年6月在全办正式实施。
工作周报制度,即每周一上报上周的工作及活动记录:一是具体明确了办内各科(局)上报工作及活动记录的具体内容(含时间、地点、人员、主题等)及具体要求;二是明确各科(局)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三是要求一事一记录并且记录内容尽量丰富、详实、全面。
工作周报制度,标志着区编办在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上更加规范完善,在开展“讲党性、强业务、树形象”、“建设服务型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服务主旋律、我们怎么办”等党建活动上更加扎实有效。我办全体工作人员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对党建工作的落实与深化,在求精、求细、求新中为“幸福张店”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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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8:44: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