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三措施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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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实施“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对各用水企业和用水大户逐一下达用水计划,并实施了信息化在线监测。凡超过用水计划的企业,将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超计划10%以内(含)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1倍加收;超计划10%至30%(含)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2倍加收;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3倍加收。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农村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经过审批后允许打井;城区严禁打井;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公共供水能满足需要的,其自备井将逐步关闭,并严禁新打井。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制定《平阴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坚决制止超标准排放,限制形成新的污染源,有效保护水源地和地上河库水体。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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