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将环境清查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将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排查重点。按照“超前排查,即时处理,避免群访,严防激化”的目标,进行拉网式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稳定因素早介入、早调查、早解决,最大限度地把隐患消化在萌芽阶段。三是加快整改进度。建立动态台账,分类施策,强化整改,对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企业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达标排放;未批先建项目,责令恢复原状;对“三高”落后淘汰产能的项目一律报请县政府实施停产治理或予以关闭。四是抓好舆情研判。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不拖、不等、不靠、不推,能现场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妥善处理。掌握各类不稳定异动信息,特别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实现定时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各类隐患产生的原因、整改难度、可能出现的后果和化解的对策措施,抓好舆情综合研判,做好风险评估。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