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济南市钢城区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拟于2020年2月21日在钢城区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对济南市钢城区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范围
济南市钢城区范围统一形成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听证
1、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办法
1、申请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的,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书。
2、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大体按行政机关代表占30%、企事业单位代表占20%、公民居民占50%的比例选取代表。
4、将按上述选取办法,选取20-30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府前大街63号)
3、联系人:朱从国 房琦
4、电话: 6880070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