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近日,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5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的通知》,认定我市小康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高官寨奶牛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
据悉,近年来,我市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户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为做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工商、供销社、畜牧等部门,积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要求,推荐了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或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的各类农民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经过专家评审以及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审定,最终确定我市的小康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高官寨镇奶牛专业合作社、秋实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金通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供销金满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五家农民合作社为2015年省级示范社。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建立示范社名录,实行示范社动态监测,搞好指导服务,加大扶持力度,以示范社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