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区司法局于11月25日,在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举办全区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101名骨干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区司法局副局长李衍军同志做开班动员讲话,着重强调了两点:一是全区人民调解员要适应近年来全区矛盾纠纷构成复杂化、领域扩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要求参加培训的骨干调解员,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崔海珍结合实际工作,从司法确认的角度阐释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相关规定。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杰从法律实务、司法案例角度做了《民商事法律问题与实践》专题讲座。天盾法律服务所副主任戈树峰“以案说调解”,用一个个具体真实的案例,教授人民调解员如何运用调解技巧、调解智慧、调解手段,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让参加培训的调解员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提升了骨干调解员的“专”“精”素养,提高调解公信力,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实现新跨越,再造新天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