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2月12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忠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光强、李建、陈乐敏、侯庆水、毕思忠,其他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博,区政府副区长王睿,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建华,区人大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正处级干部,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5名市人大代表、15名区人大代表、5名常委会特邀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天桥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区政府关于天桥区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区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谢光智等职务的报告,表决通过接受谢光智、李君、郝安永、王旭利、毛新海辞去天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