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街道三项措施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春节期间,千佛山街道城管科三项措施立足城管职能贯彻落实市、区两级要求,全面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街道高度重视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千佛山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街道禁放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7个社区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贯彻执行,确保“禁制、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的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氛围。街道在辖区主次干道以及各居民小区设立宣传条幅200余条,并对居民发放禁放宣传手册,明确禁放标准和处罚标准。城管工作站人员随身携带宣传材料,巡查过程中对商户逐户开展宣传,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密集开展宣传引导,争取居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创造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巡查管控。街道在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基础上,由派出所联合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排摸辖区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加大执勤巡查力度和频率,一旦接到举报投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组织发动机关、辖区单位及社区志愿者、小区物业、楼院长、热心居民等240余人次参与禁放执勤,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组成禁放巡查队伍,包联7个社区,从小年到年十五,凌晨12点前不间断在社区巡查,与执勤警力协调配合。(千佛山街道办事处 沈超 王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