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记者4月1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从5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这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政策文件。意见规定,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实行领导人员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委任、选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
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介绍,目前全省事业单位***351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万人,省直事业单位14. 8万人。聘用制实施范围不断扩大,94%的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已聘用人员占总人数的95%。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覆盖,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16.8万人,占新进人员总数的95%。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奖惩等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意见要求,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进一步清理规范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在公开招聘时,禁止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应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规范表述。
今后,除政策规定的情形外,事业单位与正式在册人员都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工作人员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就业的,应当劝其辞职;未就业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聘用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聘用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加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性选拔力度,结合事业单位特点,探索实行领导人员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委任、选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
此外,下一步将推动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各地将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内部分配办法搞好分配。(记者 张春晓 赵小菊 通讯员 范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