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出资17亿元实施五化工程
青岛日报讯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市政府近日决定,在全市实施以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化”工程。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73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郊区五市1000个村实施“五化”工程。
市政府提出,实施“五化”工程,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下移工作重心,采取综合措施,严格质量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以“五化”建设为切入点,改善农村环境面貌,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到2010年,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五化”。
据介绍,在“五化”工程中,“硬化”要对村庄道路统一规划,对主要街道进行水泥(柏油)硬化,主街道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流畅。“亮化”要求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并确保路灯使用的长期性和规范性,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绿化”要按照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的原则,搞好村庄“四旁”绿化。同时提倡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围村林和村内公共绿地。“净化”要求主要街道配备垃圾容器,方便群众投递;结合农村沼气化工程,积极推进改厕、改圈、改厨;畜禽养殖实行圈养;采取综合措施清理农村垃圾堆、臭水沟等问题;配备村内保洁人员,垃圾清运及时,村内环境干净整洁。“美化”要求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在村内适当设置宣传栏、报刊栏;及时清理村内不健康标语和小广告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建设休闲场所,安装健身设施,积极组织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