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构建茂名和谐社会建设
扎实推进构建茂名和谐社会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再次视察茂名***精神之三
本报评论员
***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最近在视察茂名时希望,茂名要扎实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又切合茂名的实际和符合茂名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必须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力求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交出满意答卷,不辜负张德江书记的期望和重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包括人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它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现,拓展了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人民的美好的愿望。当前,我们必须好好珍惜和把握“黄金发展期”的良好机遇,紧紧抓住茂名正处于历史上发展定位最清晰、经济社会发展最迅猛的有利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张德江书记视察茂名***精神,群策群力,乘势而上,扎实推进构建和谐茂名建设。同时,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胸怀全局,脚踏实地,理清思路,稳步推进,切忌一时松、一时紧的心态,切忌狭隘短视、盲目冒进的行为。要有“一盘棋”的思维和胸襟,要有“一杆子”的胆略和力度,切实重视和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之间、远期与短期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种种不协调问题。只有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张德江书记在视察茂名时要求,“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为构建和谐茂名提供物质保证”。科学发展观强调“五个统筹”,摆脱并超越了只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局限,突出了人自身发展的地位,凸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特征。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式向依靠知识、技能和创造的集约式的根本转变,才能推进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注重宏观调控和统筹兼顾,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和各阶层之间关系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当前,我们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大力壮大县域经济,开创重化工业新阶段,努力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茂名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和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型社会。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要制定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工程,尽快完善和落实人才政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扎实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诚信友爱的社会。我们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在民主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上,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从而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市,牢牢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当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活动。要着眼于提高“一个素质”,构建“七个环境”,即提高全市人民的文明素质;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文明礼貌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广泛开展这项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茂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安定团结。现在在社会剧烈的变化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变革和分化,加上“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高度重合,使我们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局面。因此,我们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如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同时,推进维稳机构和协调的机制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围绕社会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展开全面排查调处,依法及时化解矛盾,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在此基础上,继续以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为载体,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茂名日报》(2005-04-18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