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加快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及经验提炼,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9月28日上午,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调研,来看报道: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寿康等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威整镇坑口村、罗源镇铁坑村、石寨村和乌石岗村进行实地调研。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详细了解乡村规划、村容村貌、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等推进情况,并听取相关负责同志作情况汇报,了解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表示肯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工作的必要性,严格明确条例立法工作要求;要抓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制定出适应我市农村环境特点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行之有效的实践举措通过立法的形式落实好、体现好、实施好,助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越加美丽;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实施效果,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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