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五万多户十二万多人
本报讯(记者 谭筱)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切实加强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促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2102户124986人,全市每月发放低保金(不含基本医疗救助金)311万元。
———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我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财政打足预算、全额划入增提的2%失业保险金,动员社会及个人捐款进行弥补、地方财政对自筹资金没法到位的停产困难企业给予兜底等多种办法,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1998年以来,全市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超过14000万元,确保了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从2000年10月底开始,我市(不含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直保持100%的社会化发放,当期和累积均无拖欠。目前全市(不含农垦)平均养老金水平每月达639.41元,比1997年月人均养老金398.58元增加了240.83元,增幅达60.4%。此外,我市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从2002年12月起将茂名农垦系统纳入市区养老保险统筹,确保了我市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大力加强扩面征缴工作。为了确保保障体系正常运作,我市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征缴力度,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促进扩面征缴;同时,坚持实行社保登记年审、“一证否办”制度和先收费后补办参保登记手续等强制措施,全方位扩大参保覆盖面。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从原来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逐步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和社会自由职业者扩展。
——不断健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一是建立了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各类职工实行一体化管理,为每个职工建立个人养老保险专户,形成了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有机结合的新机制;二是规范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了下岗失业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三是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预防机制,不断简化评残、鉴定工伤程序,使评残及鉴定人员能及时得到认定,及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逐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00年12月,我市市区率先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2年1月起,信宜、电白、化州和高州等县(市)也先后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逐步扩面,使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目前,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超17万人。
——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从2000年开始,国有企业新减员不再进中心,一步到位向失业保险并轨,并先后出台了再就业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援助等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有利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体系,同时,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均在劳动力市场设立专门窗口,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仅是去年全市开展劳务集市和举办各类型现场招聘会近200多场次,进场应聘者约5万多人次,求职成功的约3万多人次。
《茂名日报》(2005-05-3 第一版)